專利財產權

1984年3月,全國,明確了專利財產權在中國是受到法律保護的。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,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書面實施許可合同,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。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專利。這就充分表明專利財產權是得到有關專利法律製度的保護,專利權人所擁有的專利財產權是不容侵犯。